昨日,國家能源局發布《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一步擴大能源領域投資的實施意見》,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能源項目建設和運營,對列入國家能源規劃的項目,除法律法規明確禁止的以外,均向民間資本開放。業內人士分析,鼓勵民資進入能源領域光強調和重申“非禁即入”還不夠,還需要改變定價機制與公平競爭的大環境,否則民資仍然面臨“玻璃門”。
“非禁即入”是昨日出臺《意見》的核心,除此之外,在此前電監會與國土部相關政策的基礎上,昨日的《意見》“匯總”表示,將鼓勵民間資本參與能源資源勘探開發,支持民間資本以多種形式參與煤炭資源勘探、開采和煤礦經營,建設煤炭地下氣化示范項目;鼓勵民間資本發展煤炭加工轉化和煉油產業,支持民間資本參股建設大型煉油項目;鼓勵民間資本參與石油和天然氣管網建設,支持民間資本與國有石油企業合作,投資建設跨境、跨區石油和天然氣干線管道項目。對于備受關注的民資進入電網領域措施,《意見》表示,將鼓勵民間資本參與電網建設。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表示,這次鼓勵民間資本進入能源領域投資總體來說是比較完善的,對民資來說也是一個利好消息。目前對民資開放的主要是頁巖氣、煤層氣等非常規能源領域,像石油、天然氣等常規能源對民資開放仍然較少。
“其實電力等一些能源領域很早就已對民資開放,但現在面臨的主要問題是民資不敢進入。由于我國能源采取的是政府定價,并不完全基于市場供求關系,能源領域企業受其影響,經常會出現虧損情況。國有企業虧損國家會給與補貼,但民資卻得不到,這就造成很多民資對進入能源領域有點望而卻步。”林伯強說。
《意見》還提出,要為民間資本進入能源領域營造公平和規范的市場環境。對此,林伯強表示,由于國企在能源領域經營已久,占據了大量資源與政策優勢,除非政府在民資進入能源領域時給予政策優惠,否則民資很難與其展開公平競爭。
“簡單的開放還是不夠,還需要改變價格與公平競爭的大環境,只有這樣民資才能在能源領域所有作為,但這個問題短期之內還很難得到有效的解決。”林伯強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