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試圖大舉擴大煉油規模,鞏固國內固有地盤的中石化集團卻接二連三地遭遇到來自環保部門的數道停產整改令牌。
本報記者了解到,近日,廣東省環保廳再次對中石化祭出'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而此次登上廣東省環保廳整改企業名單的則是中石化旗下子公司湛江東興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湛江東興')。
廣東省環保廳指出,湛江東興在建設煉油配套項目后,周圍居民的搬遷工作并未完成,與此同時,在配套項目的污染防治設施未經驗收的情況下,湛江東興卻已單方面開工生產。針對湛江東興'未批先建'的大躍進式舉動,廣東省環保廳對其出具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立即停止煉油配套完善工程的生產,直至驗收合格。
事實上,這已經是近幾個月來環保部門向中石化旗下子公司開出的第四份叫停文件。今年3月,廣東省監察廳和環保廳聯合發布了今年掛牌督辦的35家存在環保問題的企業名單,其中,中石化茂名分公司赫然在列。
在此之前,中石化華北分公司鎮涇項目部曾被平涼市環保局責令整改,此外,湛江港-鐵山港原油管道工程則被國家環保部指出'未批先建',并退回了中石化遞交的環境影響報告書。
針對中石化數月來屢次爆出的環境違規行為,中石化新聞發言人黃文生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中石化集團方面始終高度重視安全、環保問題。但他對于旗下子公司存在的環保隱患則未正面回應。
'環保是公司HSE管理(指健康、安全與環境一體化的管理體系)中一個重要環節,我們有上百萬個裝置,其中絕大部分都能落實公司的嚴格要求。'黃文生說。
屢次未批先建
雖然中石化集團總部對安全、環保等關鍵生產環節三令五申,但對于旗下子公司來說,其對經濟效益,產業規模的關注似乎更為迫切。
本報記者了解到,湛江東興于2011年底向廣東省環保廳申請了煉油配套完善工程項目的竣工環境保護驗收,但后者當時并未批準驗收。
'因該項目未能落實衛生防護距離內居民搬遷,我廳于2011年10月31日以粵環審〔2011〕494號文做出不同意該項目通過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的決定。'廣東省環保廳表示。
但湛江東興在未得到省環保廳的驗收批復時卻單方面開工生產。
4月17日,廣東省環保廳相關負責人與湛江市環保局行政執法人員前往湛江東興現場調查獲悉,該公司的煉油配套完善工程項目所需配套的廢水、廢氣、噪聲和固體廢物等污染防治設施,沒有經過廣東省環保廳的驗收合格就已經在生產,主體工程也已投入運行。
針對湛江東興的私自開工,廣東省環保廳指出其觸犯了多項法律,并責令接到決定書之日起立即停止生產,直至驗收合格。
'如對本決定不服,可以自接到本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依法向環境保護部或廣東省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三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省環保廳表示。
本報記者致電湛江市環保局,截止到發稿未能獲得對方回應。但中石化內部人士向本報記者證實,目前,湛江東興已按照廣東省環保廳要求,'處于停工階段,對附近居民的搬遷工作也正在落實之中。'
湛江東興的未批開工舉動并非先例,在中石化的環保舊賬中,此前的湛江港-鐵山港原油管道工程在未獲得環評時也已投產。
去年12月,環保部曾指出湛江港-鐵山港原油管道工程存在'未批先建',且中石化遞交的報告書也未能全面反映該工程建設過程中施工方式等情況及相應的環保措施實施情況,此外,該工程管道穿越雷州青年運河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和青建嶺水庫飲用水源二級保護區,尚未得到廣東省人民政府的認可。
值得注意的是,在環保部發布退回項目環評報告書之前,這條被中石化稱之為首批建設的商業儲備基地之一,甬滬寧進口原油管網的重點中轉樞紐的管道就已經投產。
連遭三道令牌
在中石化子公司頻頻卷入環保隱患漩渦時,湛江東興極具代表性,這家擴建完后的大型煉廠已經被廣東省環保廳連續三年予以掛牌公示。
本報記者了解到,2011年5月,廣東省環保廳就曾公布了21家全省重點環境問題掛牌督辦企業名單,其中,2010年未完成掛牌督辦的湛江東興再次榜上有名。
而在湛江東興整改過程中,工廠附近居民的搬遷則是涉及的關鍵問題之一。知情人士透露,自2010年開始,被納入搬遷范圍的湛江市石頭村與當地政府的博弈便持續至今。
'石頭村涉及搬遷的村民有一百多戶,但長時間來村民與當地政府始終未能達成協議,導致整改遲遲難以推進。'知情人士說。
本報記者多方了解到,目前,湛江東興工廠與石頭村的實際空間距離不足80米,而根據國家《國家化工企業衛生防護距離》的要求,石油化工企業的裝置(設施)與居住區之間的安全防護距離則不應小于150米。
'因為上述要求未達標,湛江東興一直沒有通過環保部的環評,也沒有得到相應的生產許可證。'上述知情者說,'在此之前,湛江東興開足馬力的生產都在蒙混過關。'
針對上述問題本報記者致電中石化安全環保局副局長寇建朝,但未能聯系上對方對此進行回應。
中石化新聞發言人黃文生則對本報記者表示,搬遷問題屬于政府行為,作為企業,中石化只能最大程度配合當地政府推進整改工作,而在具體的操作過程中,'這中間涉及到的問題就很復雜。'
本報記者了解到,目前負責具體實施工作的為湛江市霞山區政府,但截至目前,霞山區政府與當地居民仍未就搬遷協議達成統一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