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環保部和工信部日前發布《關于實施第五階段機動車排放標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公告》指出,根據油品升級進程,分區域實施機動車“國五”標準。
東部11省市,包括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遼寧省、上海市、江蘇省、浙江省、福建省、山東省、廣東省和海南省,自2016年4月1日起,所有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輕型柴油客車、重型柴油車(僅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
全國自2017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進口、銷售和注冊登記的輕型汽油車、重型柴油車(客車和公交、環衛、郵政用途),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輕型柴油車須符合國五標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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