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局2月24日在官網正式刊發《油氣管網設施公平開放監管辦法(試行)》(以下稱《辦法》)。文件提出,隨著中國油氣行業近年來的快速發展,國家將大力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石油天然氣領域,從事頁巖氣、煤層氣等非常規油氣資源開發以及油氣產品終端銷售業務和運營。
《辦法》規定,油氣管網設施開放的范圍為油氣管道干線和支線(含省內承擔運輸功能的油氣管網),以及與管道配套的相關設施;在有剩余能力的情況下,油氣管網設施運營企業應向第三方市場主體平等開放管網設施,按簽訂合同的先后次序向新增用戶公平、無歧視地提供輸送、儲存、氣化、液化和壓縮等服務。
《辦法》明確了國家能源局及各派出機構的監管職責及監管內容。國家能源局主要負責油氣管網設施開放監管相關制度制定工作、組織指導工作以及海域油氣管網設施開放和油氣管網設施跨區域開放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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