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征點為40美元/桶 實行5級超額累進從價定率
繼消費稅調整政策推出、成品油價格上調之后,對石油開采企業征收特別收益金的規定近日也開始進入實施階段。業內人士表示,這意味著呼喚已久的石油“暴利稅”終于浮出水面,油品定價體系雛形初現。
今日,中石化、中原油氣、石油大明三家公司同時發布公告稱,根據國務院及財政部下發的《國務院關于開征石油特別收益金的決定》、《石油特別收益金征收管理辦法》的規定,自2006年3月26日起國家對石油開采企業銷售國產原油因價格超過一定水平(每桶40美元)所獲得的超額收入,將按比例征收石油特別收益金。石油特別收益金實行5級超額累進從價定率計征,按月計算、按季繳納。石油特別收益金征收比率按石油開采企業銷售原油的月加權平均價格確定。為便于參照國際市場油價水平,原油價格按美元/桶計價,起征點為40美元/桶,直至60每桶美元以上,征收比率從20%至40%。
三家公司表示,因國際原油價格、人民幣匯率、公司每月原油產量處于不確定狀態,這一辦法的實施對公司收益水平的影響目前尚難以量化。但在國際原油價格超過每桶40美元之后,將增加公司的支出,影響公司的收益水平。
據業內人士分析,征收特別收益金是一個信號,標志著國家一整套成品油定價體系方案將擇機出臺。三大石油巨頭為此支付的特別收益金,將成為油價上調后對部分弱勢群體和公益性行業補貼的資金來源。
石油特別收益金具體征收比率及速算扣除數
原油價格(美元/桶) | 征收比率 | 速算扣除數(美元/桶) |
40~45(含) | 20% | 0 |
45~50(含) | 25% | 0.25 |
50~55(含) | 30% | 0.75 |
55~60(含) | 35% | 1.50 |
60以上 | 40% | 2.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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