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民函(2002)137號
關于中國無機鹽工業協會籌備成立的批復
中國無機鹽工業協會 (籌):
經審查,你會 (籌)報來的材料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申請規定,同意你會籌備成立。請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自批準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備工作,并向我部申請成立登記。
特此批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二00二年八月十二日
民函(2002)137號
關于中國無機鹽工業協會籌備成立的批復
中國無機鹽工業協會 (籌):
經審查,你會 (籌)報來的材料符合《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的有關申請規定,同意你會籌備成立。請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四條的有關規定,自批準籌備之日起6個月內完成籌備工作,并向我部申請成立登記。
特此批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二00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