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3月11日正式批準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決定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基礎上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這不僅使原藥監局職能得以擴大,也使我國的食品和藥品監管進一步與發達國家接軌。
有關人士強調,在藥品監督管理局基礎上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是簡單的合并,其核心是強化監督職能。
業內人士分析,由于國內原有管理體制的局限,國家藥監局成立后其職能并未完全到位———價格監管在國家計委,產業政策在國家經貿委行業規劃司下面的石化醫藥處,中藥制劑實際由衛生部下屬的中醫藥管理局管理。而食品的管理也頗為復雜,過去一直由農業部、質檢總局、工商局、衛生部等多個部門管理。成立新的機構后,這些職能能否順利從原有的部門分離出來并加以有效整合,成為眼下最迫切的工作。
有關人士強調,在藥品監督管理局基礎上組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不是簡單的合并,其核心是強化監督職能。
業內人士分析,由于國內原有管理體制的局限,國家藥監局成立后其職能并未完全到位———價格監管在國家計委,產業政策在國家經貿委行業規劃司下面的石化醫藥處,中藥制劑實際由衛生部下屬的中醫藥管理局管理。而食品的管理也頗為復雜,過去一直由農業部、質檢總局、工商局、衛生部等多個部門管理。成立新的機構后,這些職能能否順利從原有的部門分離出來并加以有效整合,成為眼下最迫切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