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今日公告,為了徹底解決衢化片區“廠中村”安全隱患問題,改善生產生活環境,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拓展衢州市和巨化發展空間,促進經濟社會持續快速健康協調發展,根據浙江省政府【2006】45號專題會議紀要和浙江省政府領導對衢化片區“廠中村”安全隱患整治的批示精神,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標準,衢州市決定實施衢化片區“廠中村”搬遷安置項目。經浙江省政府同意,本次搬遷安置項目涉及衢州市柯城區東周、陳家、上草鋪等三個行政村的搬遷,概算費用3.69億元。其中:浙江省財政和衢州市政府已分別承擔1.23億元,巨化集團公司已承擔7300萬元。
該公司于近日收到衢州市衢化片區協調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衢化片區安全隱患整治項目“廠中村”搬遷安置費用的函》,認為列入搬遷整治范圍的陳家行政村所屬的陳家、雷家、樓家、斗塘、回龍灣、王村,上草鋪行政村所屬上草鋪、張師殿自然村,與該公司下屬的電化廠、硫酸廠、氟聚廠及所屬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學有限公司、浙江巨圣氟化學有限公司、浙江凱圣氟化學有限公司、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的主要生產裝置存在生產與居民生活相互影響等安全隱患。按照衢化片區安全隱患整治“廠中村”搬遷安置項目預算安排和實際勘測結果,浙江巨化應承擔搬遷安置費用5000萬元,需于201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將該款項支付到衢州市財政賬戶。
公告稱該事項雖影響公司本年度利潤總額約5000萬元,但有利于改善公司經營環境,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滿足公司“十二五”產業布局和重大發展項目用地需要。
該公司于近日收到衢州市衢化片區協調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浙江巨化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衢化片區安全隱患整治項目“廠中村”搬遷安置費用的函》,認為列入搬遷整治范圍的陳家行政村所屬的陳家、雷家、樓家、斗塘、回龍灣、王村,上草鋪行政村所屬上草鋪、張師殿自然村,與該公司下屬的電化廠、硫酸廠、氟聚廠及所屬控股子公司浙江衢化氟化學有限公司、浙江巨圣氟化學有限公司、浙江凱圣氟化學有限公司、浙江衢州巨塑化工有限公司的主要生產裝置存在生產與居民生活相互影響等安全隱患。按照衢化片區安全隱患整治“廠中村”搬遷安置項目預算安排和實際勘測結果,浙江巨化應承擔搬遷安置費用5000萬元,需于2010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將該款項支付到衢州市財政賬戶。
公告稱該事項雖影響公司本年度利潤總額約5000萬元,但有利于改善公司經營環境,徹底消除安全隱患,滿足公司“十二五”產業布局和重大發展項目用地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