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連云港市為建環境友好型化工園區出臺了4項制度,對不能穩定達標、超標排污或偷排的不法企業責令其停業整頓,有重大環境違法行為的要依法追究責任人法律責任。
該市建立了化工園區企業環境行為例會制度。由縣政府牽頭,各相關單位參與,每月至少集中一次研究解決企業環境行為問題;建立區域環境監察、監測管理制度;每月對園區進行全面監測并上報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同時組建化工園區企業協會,形成企業自律管理網絡,定期召開會議,強化企業自我約束能力。 (金陵)
該市建立了化工園區企業環境行為例會制度。由縣政府牽頭,各相關單位參與,每月至少集中一次研究解決企業環境行為問題;建立區域環境監察、監測管理制度;每月對園區進行全面監測并上報環境質量監測結果。同時組建化工園區企業協會,形成企業自律管理網絡,定期召開會議,強化企業自我約束能力。 (金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