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上午,浙江自貿區管委會舉行新聞媒體通氣會。會上,管委會相關負責人重點提到:浙江自貿區內企業——浙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下稱“浙石化”)取得全國首個成品油非國營貿易出口資質。
浙石化是五大央企(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以及中航油)之外首個獲此授權的民營煉化企業,預計浙石化將很快與這五家企業一同出現在今年第三批成品油出口配額的發放名單中。
舟山市相關部門負責人認為,這是浙江自貿區設立以來,浙石化繼獲得原油非國營貿易進口資格和配額、低硫燃料油出口配額后又一個重大政策利好,是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支持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若干措施的批復》精神、圍繞戰略定位深入開展差別化探索的可喜成果。浙石化獲得成品油出口權后,將進一步緩解魚山綠色石化基地煉化一體化項目產能釋放帶來的流通壓力,對推進浙江自貿區油氣全產業鏈發展產生積極影響。
先行先試 尋求突破
2015年6月18日,浙石化由榮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巨化投資有限公司、浙江桐昆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和舟山海洋綜合開發投資有限公司共同出資成立,注冊資本508億元。
此前,我國成品油出口任務主要由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中化以及中航油五大央企承擔執行,其他企業均無資格參與成品油出口業務。
為充分發揮浙江自貿區改革開放試驗田作用,支持浙江自貿區成品油出口先行先試,省商務廳、舟山市商務局等部門發揮“釘釘子”精神,在省自貿辦、浙江自貿區管委會的協同支持下,以“提升油品流通領域市場化配置能力”的創新思路,率先在全國開通石油內貿流通“商務直通車”,助推石油成品油無倉儲批發貿易業務的開展和成品油零售經營審批事權下放至市級政府的落地,致力于把浙江自貿區油氣改革向縱深推進。
自浙石化4000萬噸/年煉化一體化項目落地以來,成品油出口成為重大課題。為尋求突破路徑,舟山市商務局穩妥推進成品油出口體制改革,多次向省商務廳、國家商務部建議“支持浙江自貿試驗區適度開展成品油出口業務,允許浙江自貿試驗區內現有符合條件的煉化一體化企業開展副產的成品油非國營貿易出口先行先試,酌情按年度安排出口數量”,主動參與浙江自貿區賦權26條的前期謀劃,將賦予浙石化成品油出口權寫入《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若干措施》,并于3月26日獲國務院批復。
疫情期間,全球原油市場出現歷史性的顛覆,油價跌至谷底。面對突如其來的市場變化,省市相關部門毫不松懈,緊緊抓住原油市場的窗口期,克服赴京面對面交流溝通的困難,與國家商務部等部門保持良好的信息溝通。向上及時報告浙石化一期產能釋放和市場流通情況,向下準確把脈浙石化原油流通各環節以及副產品成品油(汽煤柴)銷售情況,為浙石化爭取成品油出口時間和機會。進入5月,隨著國際油價有效反彈,出口市場上可接受價格得到一定修復,成品油出口的積極性得以復蘇。
7月7日,國家商務部批復同意賦予浙石化成品油非國營貿易出口資格。商務部還同意繼續安排成品油出口配額。
多重利好 影響深遠
浙江自貿區相關專家認為,我國首次對出口實行非國營貿易管理,是主動擴大開放的重要舉措,這項政策突破意義深遠,有利于我國重大石化項目順利推進。今年底,浙石化煉化一體化項目二期2000萬噸/年將投入試生產,浙石化年加工原油4000萬噸的產能將集中釋放,預測將有1480萬噸成品油副產品投放市場。浙石化獲得成品油出口權后,有望進一步開拓境外市場,走出去參與亞洲成品油市場競爭。
獲得成品油出口權后,國家重點布局的石化企業可自營出口低硫船用燃料油,按照增值稅13%計算,浙石化可以享受出口退稅約數億元。這一政策的獲得,有利于舟山國際海事服務基地建設。
浙江自貿區圍繞“131+X”工作扎實推進,而成品油出口一直是油氣全產業鏈的瓶頸制約。浙石化獲得成品油出口權,意味著浙江自貿區油氣全產業鏈又一個重要環節被打通,補齊油氣全產業鏈短板。國家商務部將在第三季度為浙石化安排一定數量汽煤柴出口配額,消納其化工品生產中副產品的成品油,進一步支持綠色石化基地建設。
記者從省商務廳獲悉,目前,浙石化已獲2020年度2批次原油非國營進口配額2000萬噸、2020年第一批低硫船用燃料油一般貿易出口配額100萬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