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根據《關于進一步提高成品油消費稅的通知》(財稅〔2014〕106號)規定,將汽油、石腦油、溶劑油和潤滑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1.12元/升提高到1.4元/升;將柴油、航空煤油和燃料油的消費稅單位稅額由0.94元/升提高到1.1元/升。航空煤油繼續暫緩征收。本通知自2014年12月13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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