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地原油均價變化率不斷向-4%逼近,成品油價格年內首度下調有望在下周實現。與此同時,關于新成品油定價機制的討論也越來越熱烈,有機構預計,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或將伴隨著本次油價下調而推出。與此同時,機構們紛紛對新定價機制展開大猜想。
猜想1:
調價周期從“一月一調”變“半月一調”
現行的定價機制中,成品油調價周期為“22個工作日”,相當于一個月的時間,這導致國內成品油價格變化無法即時跟上國際油價的變化。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中,縮短調價周期基本上是業內的共識,但是具體縮短到多少則是議論紛紛。
調價周期縮短為“10個工作日”,即兩個自然周的可能性最大。相當于半月左右調整一次,4%的漲跌幅限制條件也將被取消
按照發改委所提出的縮短調價周期的思路,比較可行的縮短方案主要有三種,一是縮短為3個自然周;二是縮短為2個自然周;三是縮短為1個自然周。隆眾資訊分析師潘雪錚分析認為,如果縮短為15個工作日,那么對比原來22個工作日只減少了7天,這樣的小改變對于解決原有機制的滯后性問題會顯得有些不痛不癢;如果縮短為5個工作日,那么對比原來22個工作日則一下減少了15天,這樣的大幅縮短雖然能明顯改善原有機制的滯后性問題,但是對于適應了4年現行機制的廣大民眾來說,意味著調價頻率將從原來的每1~2個月進行一次調價,一下跳躍到每周一次調價,如果恰巧再遇到國際油價出現連續上漲行情,那么短期內連續上調國內油價將會讓民眾難以接受,屆時政府也會面臨較大的輿論壓力。
潘雪錚說:“因此綜合考慮縮短為2個自然周,即10個工作日將會是一個比較適中和穩妥的方案,既不會顯得太激進,又能比較有效地改善原有機制的滯后性問題,還可以為以后進一步縮短調價周期做好鋪墊。如果按照10個工作日為周期來定期調整的話,則意味著一年將會定期出現26次調價,對廣大民眾來說,調價將會成為一種習慣。”
猜想2:
參考原油品種將出現調整:阿曼取代辛塔
現行的成品油調價機制主要參考的是布倫特、迪拜和辛塔三地原油價格,這三地的原油價格能否反映全球的原油價格變化趨勢曾受到質疑。對此,機構紛紛預期參考原油品種將出現調整。
辛塔原油將被阿曼原油替代。布倫特原油作為原油市場最重要的定價標桿之一,其全球影響力在不斷提升,當前全球60%~70%的原油現貨都參考布倫特計價。所以布倫特原油將會繼續作為我國成品油調價機制的重要參照標桿而保留下來。迪拜原油同樣也很重要,近幾年中國每年進口的全部原油中,大約有50%來自中東國家,而中東地區原油計價的重要標桿之一就是迪拜原油,因此迪拜原油也會繼續作為我國調價機制的參照標桿。
而現在三地原油變化率參照之一的辛塔原油由于市場認可度在逐漸下降,將極有可能被其他原油所代替。近些年來,中國從阿曼進口的原油量在逐年增加,2011年和2012年,中國從阿曼進口的原油量分別為1815萬噸和1957萬噸,在所有進口國中排名第五。因此阿曼將會是替代辛塔原油的一個很好選擇。卓創資訊也表示,辛塔原油并不合適作為我國成品油價格調整的參考標準,后期的成品油參考油種是否會有所調整,或調整為我國進口量較多的油種,或是引進關注度較高的西德克薩斯輕質原油(WTI)期貨價格。
機構建議
1.調整調價機構
后期若想推進成品油定價機制市場化,政府行為必然退出直接的調價行為,從直接調整變為監督調整。油價的調整必然需要放到各個企業,但是目前我國的成品油市場競爭主體較多,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三大巨頭,延長集團、山東地煉兩大地煉以及無數具有競爭能力民營煉廠。卓創資訊建議,國內的定價機制調價權一下子下放到企業的可能性不大,但可以采取逐步下放的方式,先下放到部分企業然后再全面鋪開。
2.考慮國內成品油市場的地區差異
此外,還有機構建議,應當考慮目前國內成品油市場的地區差異。目前我國西南地區整體價格偏高,而多個省存在幾個不同的價格區域。卓創資訊認為,西南地區煉廠數量較少,運輸成本使得區內成品油價格偏高,運費問題同樣使得各省不同區域,價格不同。2013年開始,江西省將原來三個價區調整為全省統一價格。新定價機制如果考慮這個方面,價差較小的區域合并為一個價區;價差較大的區域適當縮小價差,可以減小新定價機制改革對偏遠地區高油價的負面效應。
機構預測新定價機制的主要變化
現行辦法:
1.調價周期為“22個工作日”。
2.三地油價變化率必須達到4%以上。
3.參考布倫特、迪拜和辛塔三地原油22日均價變化率。
可能發生的變化:
1.調價周期改為“10個工作日”即兩個自然周。
2.取消4%的幅度限制,到時間即調整。
3.改為參考布倫特、迪拜和阿曼三地原油22日均價變化率,或者增加WTI原油期貨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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