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個人名義對康菲和中海油提出公益訴訟的律師賈方義昨日對記者表示,已就設立100億元公益賠償金向中海油與康菲石油以及國家海洋局局長劉賜貴發出公開信。
這封公開信援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第九十條第二款規定稱,即使不對事故責任方發起訴訟,國家海洋局也可以向其提出賠償要求。該規定稱:“對破壞海洋生態、海洋水產資源、海洋保護區,給國家造成重大損失的,由依照本法規定行使海洋環境監督管理權的部門代表國家對責任者提出損害賠償要求。”
目前,賈律師對中海油、康菲石油提出的公益訴訟以及對國家海洋局提出的行政不作為訴訟均未獲立案。國家海洋局正著手對康菲石油提起公益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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