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25日從河南煤礦安全監(jiān)察局獲悉,河南煤監(jiān)局日前收到國家煤監(jiān)局對鄭煤集團“2·10”特大煤礦瓦斯爆炸事故、平頂山市大劉山煤礦“4·26”特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處理意見的批復,兩起事故共有41人受到嚴厲的黨政紀和法律處分,并對兩起煤礦總共下達了3200多萬元的罰款,這是迄今河南煤礦事故處罰歷史上的最高數額。
2006年2月10日鄭州煤炭工業(yè)(集團)馬嶺山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發(fā)生的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24萬元。據事故調查組認定,該礦屬資源整合保留礦井,事故發(fā)生前沒有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事故11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理,其中對馬嶺山煤礦礦長蘇仁祿,給予吊銷礦長資格證和煤礦安全資格證、行政撤職、建議開除黨籍的處分,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副礦長梁安民、李文立、湯樺,分別給予行政降級、行政撤職、吊銷礦長資格證和煤礦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留黨察看2年或開除黨籍等處分;對礦總工程師魏永前給予行政警告處分等。與此同時,依法對馬嶺山煤礦處以1500萬元罰款。
今年4月26日發(fā)生的郟縣原田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原田大劉山煤業(yè)分公司大劉山煤礦西井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85.5萬元。
事故相關責任人30人受到處理,其中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安檢員兼瓦斯檢查員段水更、調度員李鴻君,參與事故隱瞞、阻礙事故調查的調度員田凱,分別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礦長張江海,吊銷煤礦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建議開除黨籍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副礦長黃明德、董春雷、魏建鏢、唐鐵林,分別給予吊銷礦長資格證和煤礦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開除黨籍、移交司法機關處理、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處分,等等。同時,郟縣黃道鄉(xiāng)紀委副書記、副鄉(xiāng)長、鄉(xiāng)長,縣科技局局長,縣煤炭局總工程師、副局長、局長,縣安監(jiān)局局長,縣公安局長、副縣長等國家工作人員,也受到相應的黨政紀處分。大劉山煤礦西井礦已被責成立即停止生產,并沒收其非法所得346萬元,同時處以1730萬余元的罰款。
--來源:新華網
2006年2月10日鄭州煤炭工業(yè)(集團)馬嶺山煤炭有限責任公司發(fā)生的事故,共造成15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24萬元。據事故調查組認定,該礦屬資源整合保留礦井,事故發(fā)生前沒有取得煤炭生產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
事故11名相關責任人受到處理,其中對馬嶺山煤礦礦長蘇仁祿,給予吊銷礦長資格證和煤礦安全資格證、行政撤職、建議開除黨籍的處分,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副礦長梁安民、李文立、湯樺,分別給予行政降級、行政撤職、吊銷礦長資格證和煤礦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留黨察看2年或開除黨籍等處分;對礦總工程師魏永前給予行政警告處分等。與此同時,依法對馬嶺山煤礦處以1500萬元罰款。
今年4月26日發(fā)生的郟縣原田發(fā)展集團有限公司原田大劉山煤業(yè)分公司大劉山煤礦西井特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1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285.5萬元。
事故相關責任人30人受到處理,其中對事故負有直接責任的安檢員兼瓦斯檢查員段水更、調度員李鴻君,參與事故隱瞞、阻礙事故調查的調度員田凱,分別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礦長張江海,吊銷煤礦企業(yè)主要負責人安全資格證,建議開除黨籍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自刑罰執(zhí)行完畢之日起,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副礦長黃明德、董春雷、魏建鏢、唐鐵林,分別給予吊銷礦長資格證和煤礦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證、開除黨籍、移交司法機關處理、5年內不得擔任任何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處分,等等。同時,郟縣黃道鄉(xiāng)紀委副書記、副鄉(xiāng)長、鄉(xiāng)長,縣科技局局長,縣煤炭局總工程師、副局長、局長,縣安監(jiān)局局長,縣公安局長、副縣長等國家工作人員,也受到相應的黨政紀處分。大劉山煤礦西井礦已被責成立即停止生產,并沒收其非法所得346萬元,同時處以1730萬余元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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